## 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简介
为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一、 总则
1.1 编制依据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了以下文件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0500-2021)
《广东省绿化条例》
其他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公园绿地
广场绿地
道路绿地
居住区绿地
单位附属绿地
防护绿地
生产绿地
屋顶绿化
垂直绿化
1.3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原则。
二、 施工
2.1 施工准备
2.1.1 图纸会审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2.1.2 现场踏勘
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
2.1.3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2.2 主要施工工艺
2.2.1 土方工程
场地平整: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排水坡度。
土壤改良:根据土壤情况进行改良,确保土壤肥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
2.2.2 种植工程
苗木选择:应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苗木。
种植时间:应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和当地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种植时间。
种植方法:应按照规范进行种植,确保苗木成活率。
2.2.3 养护管理
浇水:应根据植物需水情况及时进行浇水,确保植物生长所需水分。
施肥:应根据植物生长阶段和土壤肥力情况进行施肥,确保植物生长所需养分。
修剪:应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和景观效果进行修剪,保持良好的植物形态。
三、 验收
3.1 验收依据
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工程预算、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
3.2 验收组织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3.3 验收内容
工程量验收:核实工程量是否与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相符。
质量验收: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资料验收:审核竣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3.4 验收标准
工程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
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四、 附则
4.1 责任追究
对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城市绿化工程,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4.2 解释权
本规范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4.3 施行日期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